龙岩市闽西公证处招聘公证员助理3名
来源:闽西公证处、龙岩司法
为进一步加强闽西公证处公证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现将有关招聘编外人员事项补充公告如下: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爱岗敬业精神和良好团队合作意识,身体健康且符合岗位要求。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3.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熟练掌握各类电脑办公软件使用。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违反计划生育、综治等相关政策的人员;有严重失信行为、被采取惩戒措施的人员。
专业类别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18日--2023年5月24日(正常工作日时间),逾期不再受理。(二)报名地点:龙岩市闽西公证处办公室(金融中心A2幢19楼)。联系人:简雪珍,手机:15959736936。(三)报名方式及材料: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个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参加报名。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报名登记表》。(二)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等比例减少该岗位拟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2.笔试内容:公证法律知识、政策理论知识和文字写作等方面。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闽西公证处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1.从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相关岗位如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3.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要素。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拟聘用人员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办理入职手续,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不予聘用。(二)公证员助理在未取得公证员助理证之前,与现有劳务派遣人员一致,取得公证员助理证之后,与现有公证员助理待遇一致。(三)聘用人员如有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不按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报名、考核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二)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龙岩市闽西公证处负责解释。